最近你是不是常聽到盧秀燕市府:「重罰XX,幾百萬、幾十萬!」這其實是盧秀燕在玩弄行政權,用重罰製造假魄力騙市民,日前「中火輸送帶火警案」最高行政法院強力打臉盧秀燕,使得市府輸得灰頭土臉。
一般我們看到新聞:「市府重罰XX,幾百萬、幾十萬!」這時發爐粉就開始集體高潮,覺得盧秀燕市長好有魄力,然後開始瘋狂分享新聞。但你卻很少知道,被罰的一方可以打行政訴訟,被行政打壓的那一方,若無行政資源的話,根本沒有媒體的話語權,就算打贏,市民也不會知道被盧秀燕的假魄力騙了。盧秀燕浪費司法資源、利用公務員和公務資源,玩弄一場媒體政治秀。
2021 年 6 月 10 日,中火麗水場區的煤炭輸送帶輸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產生黑煙的粒狀物,爐秀焰市府開罰臺電 500 萬元罰鍰,另依環境教育法第 23 條規定,處臺電指派有代表權之人許家豪參加環境講習 8 小時。臺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臺電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臺中市環保局未具體說明,直接以「情節重大」開罰,法官更質疑盧市府為何不採空污裁罰準則所定公式計算裁罰額度,而以空污法規定裁處最高額罰鍰,也沒有具體說明,欠缺相關證明,市府顯然有裁量怠惰。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臺中市府裁罰理由空污法中的「粒狀污染物」,進入訴訟後改為「異味污染物」,行政處分本質不一,因此適用法規不當,判決理由不備、也有前後矛盾。因此最終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臺電 500 萬罰單,臺電勝訴定讞。
環團痛批盧秀燕市府:「市政府要先檢討,引用錯誤的法條,當然會造成這種在判決上的裁量空間,市府應徹底檢討並向社會說明。」整起事件法律訴訟長達三年,盧秀燕騙到第一波的聲量,誰來還臺電的人力與財力損失?
會處處獨厚顏家的市長,會是廉能的首長嗎?只是出身媒體,懂得利用媒體塑造自己形象,不是個幹實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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