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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柯文哲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根據最新《鏡周刊》報導,柯文哲貪污時,已經囂張到直接在市長室索取對方 1,500 萬的貪汙款項,立院資深助理周軒將該報導進行內文精華整理,其中甚至指出,黃瀞瑩公開洩露偵查筆錄內容連累柯遭延押,到底誰才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元凶?不辯自明。藍白立委就別再用「不入流的批評」亂扣《鏡週刊》帽子。




周軒整理本期週刊重點:
1. 法院裁定柯文哲延押理由之一,柯文哲收賄地點,一個是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
2. 延押裁定書還首次認定柯涉案的罪名,為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
3. 柯文哲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程序中,發揮市長的「實質影響力」護航,在每階段全都有收錢。
4. 朱亞虎及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都已認罪,除了坦承柯在幕後指使,朱亞虎更承認210萬元政治獻金是賄款。
5. 前都發局長林洲民、黃景茂都緊咬柯是幕後藏鏡人。
6. 法院裁定柯文哲延押另一理由是,柯文哲明明遭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柯文哲10月1日面對檢察官提訊拒絕出庭,沒想到黃瀞瑩消息靈通,隨即在網路談話性節目指柯拒絕出庭,是因檢察官一再重複詢問與案情無關的問題,還指檢方會隨新聞輿情而變換訊問主題,法官認定,已有相當理由足認柯有隔空與人串供及滅證能力。
7. 黃瀞瑩公開洩露偵查筆錄內容連累柯遭延押,到底誰才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元凶?不辯自明。藍白立委就別再用「不入流的批評」亂扣《鏡週刊》帽子。
8. 裁定書直指柯文哲面對司法態度囂張,「柯文哲是落選的總統參選人、在野黨主席的被告,先破壞司法威信、褻瀆國家司法權一番,故意型塑自身為政治犯、良心犯;連羈押於看守所,即恣意拒絕出庭,又何能期盼他於出所後,能遵期到庭?」,所以不押不行。
9. 柯文哲日前應訊時,已坦承「橘子」許芷瑜負責幫他收錢及轉交政治獻金。
10. 李文宗除貪汙罪,還多了條背信,這也顯示木可公司及眾望基金會與新故鄉智庫協會,是柯用來調度現金甚至洗錢的多功能單位及黨營事業。
11. 橘子就算不回來,也沒關係了,因為其他人都咬死柯文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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