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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直接指揮假民調 網媒記者與退休教授遭起訴



臺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涉嫌收受中國國台辦指揮與現金而製作假民調的網媒記者林獻元(52歲)與靜宜大學退休教授蘇雲華(62歲,自稱民調專家)遭起訴。林獻元於 2023 年 4 月 20 日受中共福建省下直屬官媒邀約,由當地林姓高層招待赴廈門旅遊,林獻元再找蘇雲華一同前往。

臺中地檢署吳昇峰檢察官與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及警政署保安警察大隊第四總隊,偵辦被告林獻元、蘇雲華 2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 2 人涉犯違反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1、3項意圖營利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資助而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傳播不實事項等罪嫌明確,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林獻元涉嫌接受境外勢力「中共褔建省委員會」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還收中共人民幣13萬餘元(台幣58萬餘元),由被告蘇雲華陸續於民國 112 年 10 月間,佯以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時抽取臺灣地區北、中、南部各 300 人以上民眾作電話訪問,卻未實際面訪或電訪,捏造不實之民意調查共9次,被告林獻元再進行數據之調整加工製成圖表後,透過「指傳媒」等網站或以「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名義,接連在「元丰傳媒」、「藍雀新傳媒」網站,發布相關不實民意調查之報導,藉此誤導選民對於選情之判斷,進行滲透干預臺灣總統大選,危害臺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吳昇峰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共執行搜索 8 處,扣得手機、電腦及製作不實民調相關文件,並同時傳喚被告林獻元、蘇雲華 2 人及相關證人 7 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獻元、蘇雲華 2人涉犯違反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 3 項,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或他法,散布或傳播不實之事項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偽造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嗣本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於 7 日提起公訴。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並認被告 2 人以傳播不實之假民調方式,助長新聞、假訊息肆意流竄,戕害民主政治甚深,請法院從重審酌量刑及宣告褫奪公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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