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中吃個早餐會被打死、男大生放學回家會被瑪莎惡煞圍毆、男童練跆拳道會被教練重摔27次慘死、女國中生會被老師誘姦、男高中生會遭霸凌後自縊、現在連搭捷運也會遇上死亡事故。
造成中捷事故原因有二。第一,建商興富發吊臂砸落;第二,吊臂砸落靜止在軌道上,捷運不顧系統警告,車廂狠撞造成一死十傷。建商犯的罪是「民事損害」,市府犯的罪是「過失殺人」,這樣的邏輯不難懂,難懂是盧秀燕帶頭誘導媒體帶風向,想要將胡盧幫的孽臣洗罪,然而中捷事故的發生,盧秀燕共有十大罪狀:
➊ 事故前,興富發的塔吊施工交通維持計畫書、施工申請單等是否違反規定,涉及交通局是否瀆職,為何不敢公開?
➋ 列車進站前,車前與車內影像、隨車員是否可目視前方全貌,中捷公司為何不敢公開影像?
➌ 中捷公司董、總、處長為何堅持捷運車無法偵測?
➍ 既然無法偵測,為何系統會發出 16 次的警告訊號?
➎ 列車進站前吊臂已砸落,系統已偵測異常訊號,為何行控中心未處置?
➏ 吊臂砸破隔音艙體,車輛啟動前,行控中心未強制斷電(行控中心內)、隨車員未強制斷電(列車二處)、月台站務站長未強制斷電(月台前端),為何三大緊急處置關卡全部失效?
➐ 事故後,董事長、總經理、交通局長、消防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皆未即時抵達現場指揮,人都去哪?
➑ 盧秀燕抵達後,事故已過二小時,不但將中捷過失誘導媒體是建商責任,自稱媽媽的市長為何如此冷血?為何還帶立委參選人開記者會?
➒ 事故後兩天,市府全推給建商,自稱是受害者,中捷林良泰董事長記者會,傲慢開嗆記者、堅持車廂撞到議會才會發出警報、不體諒傷亡者心情竟要大家鼓掌拍手鼓勵中捷,為何謊扯無人駕駛是林佳龍決定的?
➓ 行控中心當時備勤應到六人,實到三人,接獲通報的人是主責?是職代?還是應付的人力?系統告警十六次,中捷人員完全不知如何反應,車體即將撞上軌道異物,卻一直在問電梯有沒有電?
身為市民,請承辦檢察官偕同調查站,立即查扣盧秀燕、林良泰、副市長與相關人手機,並收押中捷公司三長避免串供。並要求保全所有行控中心、車站、電聯車的錄影帶、通聯紀錄,相關人員應該進行筆錄,中捷公司總經理陳述已無公信力,建請中央層級調查重大事故的運安會、交通部鐵道局(中央軌道監理機關)加速調查程序!莫讓關鍵證據遭到有心人士滅證。恩恩案,侯友宜不道歉不認錯;中捷案,盧秀燕不道歉不認錯,都謊稱依照SOP,事後抓包SOP都是屁!